禁鞭
各位朋友们:
大家好!
曾几何时,我们记忆中的蓝天白云已越来越少,我们每时每刻呼吸的空气已不再清新,局部地区还受到了污染。污染空气的成份很多,而燃放烟花爆竹是造成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,经专家论证,烟花爆竹燃放时释放出大量颗粒物和硫化物,会加剧雾霾程度,损害空气质量,危害人体健康。为保卫蓝天,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滕州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2月18日,下发了《滕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》,即日起, 在禁鞭区范围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节日、庆典、聚会、寿庆、婚嫁、丧葬等为由燃放烟花爆竹。
《滕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》第十一条 在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地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,依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,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,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。
在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地点外燃放烟花爆竹的,依据《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,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停止燃放,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。
第十二条 在他人午休、夜晚休息时间段,燃放烟花爆竹,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,由公安机关处警告;警告后不改正的,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
第十三条 燃放烟花爆竹故意造成他人身体伤害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,由公安机关处拘留或者罚款。
为了倡导文明、低碳、绿色、环保的生活方式,减少环境污染,使大家呼吸到清新的空气,享受到美好的生活环境 ,我们特此倡议:立即行动起来,从自我做起,从源头抓起,从禁鞭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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